

冠森新材料(烟台)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 分类:公司新闻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7-11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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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冠森新材料(烟台)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冠森新材料(烟台)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概要描述】冠森新材料(烟台)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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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森新材料(烟台)有限公司拟于山东省烟台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化学工业园内建设“年产20万吨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项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70000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拟建设1座聚酯树脂生产车间,共建设20条生产线,生产多种聚酯产品,同时配套建设2座原料仓库、1座成品仓库、8组500m3液体储罐,新建一个4000KW配电室及其他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冠森新材料(烟台)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化学工业园内
邮编:264000
联系人:孙江峰
联系电话:0535-6935198
邮箱:215966387@qq.com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35-6665866
邮箱:326246055@163.com
联系地址:烟台市开发区金沙江路131号普晟大厦
4、项目环评主要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工程选址及平面布局合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符合环保要求,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后,废气、废水、噪声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妥善有效处理,事故风险可以接受。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除可在本网站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外,也可向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5BGnDLKJUZeVn0UeTKI5w
提取码:xm7p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周边可能会受到项目建设或运行影响的居民和关注本项目的社会团体及个人。
1、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本项目选址的意见或建议;
3、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4、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5、对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有何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我公司已将制作好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在如下网站进行公开(https://www.fenglin.com.cn),以便公众查询;公众也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借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如下链接获取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直接到工作单位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2年7月11日至7月22日。
公示单位:冠森新材料(烟台)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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